FYI: 從《網路之子》看艾倫史瓦茲的夢想、悲劇,與壯志未酬
Published by 劉正山,
See Video: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X-W-5kBSpVc 有興趣的同學不妨看看「第四公民」這部電影,有助於進一步思考國家權力與個人權利之間的角力。
2013年1月11日,被喻為「網路神童」的資訊自由鬥士艾倫.史瓦茲(Aaron Swartz)在紐約自殺身亡,彼時你我對這號人物,大概都不甚熟悉。然而當時,它引起美國網路界的一片譁然,隨後各式各樣的追悼和反省不斷湧出。
兩年後,在【CNEX紀錄片影展】播映的《網路之子(The Internet's Own Boy)》一片,記述這位年輕人的生平,捲入的案件始末,以及死亡帶來的影響。透過它,你將能夠明白他的悲劇,他堅持的理想,還有思考軌跡。
艾倫.史瓦茲生於1986年,出身猶太家庭的他有個開軟體公司的父親,在13歲那年他已經在大學修習課程;14歲的時候,他設計的網站得獎,並加入了「RSS」的線上開發群組。一位當年和他「共事」的長輩回想起,當初在經過一段時間的(線上)討論、開發、合作之後,他對這位新來的成員很好奇,主動邀約碰面:「結果他回覆我,『我可能無法出席,因為我爸媽不會准許。我今年才14歲』。」
14歲的孩子,卻透過網路展現「成熟」的心智年齡,所以虛擬和實體,何者為真?何者是表象?這樣的身份虛實辯證,正是網路最有趣的核心之一。而這位受訪者的驚喜神色,也成為整部片最讓人開心的畫面之一。
事實上,《網路之子》透過大量的訪談/新聞影片/歷史片段的交錯,再加上精緻的動畫設計與議題說明,將事件的來龍去脈和影響力交代得引人入勝。在這過程裡,不只有家人和朋友的說詞,更重要的是在幾位「恩師」——學術上或公務合作上的——的訪談中,不難感受到他們濃厚的惜才之情。
在艾倫曾經參與的計畫裡,底下這兩項工具協定,很多人一定不陌生:
RSS(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):亦即在臉書這一類會把各種內容推(push)到你面前的社群網路媒體(social network media)普及之前,你我一度很熟悉的部落格(blog)的黃金年代,當時,大家用來「訂閱」各種內容網站的工具,背後通用的基礎概念就是這個RSS格式。
創用CC(Creative Commons):這也是大家很熟悉的,為了解決網路上的創作者在「完全不容許複製」(因為怕抄襲盜用,但也因此限制了擴散、傳播快速等等網路基本的方便性)以及「完全允許複製」(但無法掌控誰拿去做什麼)兩個極端之間的選擇掙扎,「創用CC」的概念因而誕生,透過清楚的規範幫助創作者和想要借用的其他網民在「授權程度」上達到某種默契。
除此之外,艾倫參與的計畫還有「Reddit」,一個讓使用者在上面大量交談、貼文、分享影音內容等等的論壇網站,聽起來很像美國版的PTT。另外還有線上圖書館系統,他想為世界上每一本書都建立一個電子索引頁面。
至此,應該不難感受到他對網路世界的嚮往吧?不就是個讓分享知識、創作、言論等等更加自由有效率,而且使用者們彼此都「有禮」的地方嗎?
有趣的是,艾倫本身(如果用我們最近很夯的光譜雷達來掃),應該也帶有某種程度的社交或溝通障礙(類似亞斯伯格症),這從他說話的模樣,以及只在乎自己著迷的事物而對其他(生活、金錢等等)毫無興趣,甚至只吃白色食物(所以蒸米飯可以,炒飯不行)的偏執裡不難發現。這樣典型的「天才」遇上網路,似乎也讓他找到最自在的場域了。
但接下來,兩件和真實社會相關的「網路事件」讓他變成有關當局關注的對象:
PACER事件
PACER(Public Access to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)是美國的法院文件電子系統,亦即過往所有案件的判決紀錄都在其中,而使用者要從系統下載文件,卻要每一頁8分美金(8 cents)的費用。
基於這樣的收費機制會讓人們打官司的勝負和金錢資本變得相關,有人發起了運動,號招群眾到特定的圖書館去(在那裡原本就可以免費下載PACER文件)把檔案抓出來分享。艾倫響應了,而且用的是自己寫的下載系統,最後抓了270萬份文件下來。
而雖然最後沒有被追究,但這一事件已經讓艾倫被FBI盯上了。
JSTOR事件
真正讓艾倫捲入「犯罪」案的,則是他在2010年底透過麻省理工學院(MIT)的學術網路下載了在JSTOR系統上的400萬份學術論文。一如PACER,這也是個要收費的系統,但是對學術單位及研究人員有限度開放。而在艾倫的概念裡,這些知識屬於人類共同的資產,不該被收費機制綁住,否則會限制它們在階級之間的流動(譬如,讓印度的學生獲取知識的機會變得比美國學生要少)。
結果2011年7月,艾倫因為這件事情被捕,還被控以多項聯邦重罪,可能坐上35年的牢和判罰上百萬美金。在來回審訊的過程裡,受到巨大精神打擊的艾倫,最後在宣判前就自殺身亡了。
那麼,究竟他的行為是否犯法?也許應該說,問題的答案存在現今還未被我們的法律定義清楚的、虛擬世界的灰色地帶裡。有關當局的藉口是,認定他下載是為了「販賣謀利」或「建立競爭系統」等等「惡意」,但所有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不可能有這企圖。是以,這更像是法治機關要「殺雞儆猴」,作為對網路言論自由的恫嚇手段。
但究竟為何,當時的主事者這樣偏執,選擇對一位這麼年輕的孩子下重手?所有人在兩年後的現在,都一樣疑惑。
而在官司纏身的那段期間,艾倫還參與(並近乎領導了)反SOPA(Stop Online Piracy Act/禁止網路盜版法案)運動,阻止美國政府立法獲取監控網路的權力,而且最後成功了。這也讓他的離去更讓人嘆息,畢竟在他生涯的最後日子,他已經站上一個新時代運動者的高度,找到「改變世界」的位置和方法。如果他還在,以他的天賦和對網路的純粹、熱切的信仰,還能夠帶給我們什麼改變?
《網路之子》這部好看的紀錄片,不只讓我們看見一則傳奇人生,也讓人思考網路的特殊性,以及作為工具的意義本質。而終究它要說的,是艾倫最後受訪中所說的一段話:「網路可以是美妙的工具,也可以是可怕的戰場,這兩者——自由和監控——都同時存在,也永遠都會存在。所以重點不在於何者強盛,而是身在其中的人們自己要選擇,如何妥善運用自己的自由,得到真正美好的結果。」
多麼純真的信仰。即使那是烏托邦,但願現在的我們比當初他離開的時候,又離那裡更近了一點。
2015年CNEX紀錄片影展【忐忑流年】將於9/18~9/27舉辦,片單與購票資訊請洽CNEX Taiwan臉書頁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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